期刊详情INFORMATION
  • 刊名:山东社会科学
  • 主办单位: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  • 主管单位: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
  • 主编:武卫华
  • 刊期:月刊
  • ISSN:1003-4145
  • CN:37-1053/C
  • 邮发代号:24-135
  • 复合影响因子:
  • 综合影响因子:0.4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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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首页 > 往期期刊 > 2015 > 07 >
  •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定位与关系探究

    作者: 潘剑锋 ; 韩静茹

    摘要:第三人撤销之诉中许多问题的争论,主要源于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认识的不同。我国2013年民事诉讼法增设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目的,是为了规制实践中日益频发的借助虚假诉讼、恶意诉讼或调解等司法手段来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属于形成之诉,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对第三人救济的事后性、诉讼对原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程序安定性具有相当冲击力的特殊性、诉讼结果有能撤销原裁判的变更性。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和特征,决定了该制度的功能不同于执行异议之诉、案外人申请再审等制度的功能,决定了其并非规制恶意诉讼的治本之术,亦非救济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常态路径。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,要发挥好第三人撤销制度以及与其相关联制度的作用,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。

    关键字: 第三人撤销之诉 性质 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申请再审 再审之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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